一、 | 依據國教署114年1月2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09247號函及技檢中心114年1月2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0924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依據職業訓練法、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及114年度全國技能競賽計畫辦理。 |
三、 | 為促進我國職業訓練與技職教育發展,鼓勵國人學習技能,提高國家技術水準,並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勞動部每年辦理全國技能競賽,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競賽期間:114年7月16日(三)至114年7月20日(日)。 |
(二) | 辦理地點:臺北南港展覽館1、2館。 |
(三) | 報名時間: |
1、 | 青年組:推薦113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前3名選手時間:114年2月10日(一)9時起至2月27日(四)24時止。 |
2、 | 青少年組:推薦113學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民中學學生技藝競賽前3名選手時間:114年5月1日(四) 9時起至5月9日(五)24時止。 |
四、 | 旨揭競賽合併辦理第一階段國手選拔賽,歷屆獲得全國技能競賽(含表演賽職類)前3名之選手,年齡未逾國際(或亞洲)技能組織規定,且未曾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或亞洲)技能競賽者,得報名參加該職類國手選拔賽,報名時間自114年4月1日(二)9時起至114年4月11日(五)24時止。 |
五、 | 簡章相關內容及報名資訊請詳見技檢中心全球網(https://www.wdasec.gov.tw)/競賽專區/資料下載/競賽計畫及簡章或技能競賽主題網站(https://worldskillstw.wdasec.gov.tw/)。 |
六、 |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技檢中心承辦人:江嘉曼,電話:04-37061175,電子信箱:e-2534@mail.k12ea.gov.tw。 |
七、 | 檢附本案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