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一)擬申請114年市外介聘者,請於4月16日前先行洽本室登記並領取介聘申請表(或自行列印A3雙面列印),俾依規定提報教評會審議後再行送件;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或公務信箱)下載參考。
(二)申請市外介聘同仁請繳交:
※年資採計至114年7月31日止,餘一律採計至4月28日!
1.申請表(含志願表)-列印上網填報(填報期0418~0428)之志願表
2.教師證書影本
3.歷年聘書影本(含導師、組長、主任等兼職聘書)
4.108~112學年度考核通知書影本
5.109年4月29日至114年4月28日止敘獎令、獎狀影本
6.109年4月29日至114年4月28日止研習時數證明(註: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內之研習時數由個人自行列印或洽教務處教學組協助列印,惟請申請人事先以電話告知;另申請調動教師如持有研習條,請一併提供俾併計研習時數。另如有其他研習採計請詳參積分審查原則(五)併附公文等)
7.申請介聘原因之證明文件正本(如須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者:應附最近一個月之足資證明申請介聘原因之戶籍謄本【請注意: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餘請參考積分審查原則或申請表備註說明)。
8.其他積分採計之相關證明文件
(三)經達成介聘之教師,不參加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或不到該校報到,除依考核辦法議處外,且10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他縣市。
(四)教師得依實際需要擇一申請市內或外縣(市)介聘,兩者不得同時提出申請。
※提醒:申請市外介聘教師應於114年4月18日起至4月28日前上網(https://tas.kh.edu.tw)填報資料,並於4月28日中午前備齊資料向人事室提出介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