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7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128156號函辦理。
二、
本案前於113年10月24日以桃教終字第1130105278號函諒達;本案計畫期程原為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惟為減輕行政作業負擔,爰將計畫期程調整為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三、
承上,旨揭修訂版計畫係將計畫期程由學期調整為學年度,並配合調整相關表件,至申請資格及課程類別與課程內容等未調整;調整重點摘要如下(詳附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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