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86734號函辦理。 |
| 二、 | 為推廣合作學習結合素養導向教學,有效實施分組合作學習,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合作學習模式、教導合作技巧,爰辦理旨揭工作坊。 |
| 三、 | 旨揭工作坊參與人員如下: |
| (一) | 指定參與人員: |
| 1、 | 「115學年度合作學習計畫」學校,每校務請至少派員1名報名參加1場次。 |
| 2、 | 「115學年度合作學習計畫」跨校際社群,每社群務請至少派員1名報名參加1場次。 |
| (二) | 自由報名參與人員:前開計畫以外之本市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 |
| 四、 | 本市指定參與學校如下: |
| (一) | 計畫學校:桃園市德龍國民小學、桃園市同安國民小學。 |
| (二) | G2跨校際社群「雙語音樂『合』妳在一起」:桃園市東安國民小學、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
| (三) | G3跨校際社群「Hermes2」:桃園市立慈文國民中學。 |
| (四) | G5跨校際社群「藝覺醒跨步行」: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
| 五、 | 旨揭工作坊分南、中、北區辦理,參與教師可配合參與之日期,擇一區域場次報名;各場次辦理時間、地點及名額等資訊詳如附件。 |
| 六、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補休登記。本次工作坊2日皆全程參與者,核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時數;未全程參與者,不核予研習時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