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15年8月25日府教特字第1150189694B號函辦理。
二、 本案本局前以115年6月18日桃教學字第1150055115號函暨115年8月3日桃教學字第1150069665號函轉知旨揭活動。
三、 旨揭活動徵件期間原訂至115年8月10日截止,現延長至115年9月15日止,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與,請貴校協助加強宣導活動資訊並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四、 檢附旨揭活動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