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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活動

115-1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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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3-26 | 點閱數: 61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16日臺教技(一)字第1150026891A號函辦理。 二、 檢附甄選活動資料如附件,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協會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253-0196。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3-26 | 點閱數: 100
一、 為協助貴校學生及家長認識醫護、外語、家政及管理類科,本校辦理校園開放暨五專科系特色說明會活動。 二、 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 活動時間:115年3月28(星期六)08:30~12:30。 (二) 活動內容:五專升學說明會及專業體驗活動。 (三) 摯誠歡迎家長、國中教師、國中生及有興趣想進一步了解本校的社區民眾,親自蒞臨本校,感受校園生活環境,瞭解學校及科系...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6-03-23 | 點閱數: 112
說明: 一、 面對日益複雜的學生議題與家庭困境,溝通與關係修復能力已成為第一線助人者不可或缺的核心能力。本校推廣教育部長期致力於心理學與助人專業培訓,特此推薦本次辦理之「TA溝通分析專業培訓系列課程-《TA101》溝通分析基礎認證」。 二、 本課程依據美國國際溝通分析協會 ITAA(International Transactional Analysis Association)專業訓練架構設計,結合理論與實務,適合應用於學生輔導、家庭諮商、社會工作與教育現場等助人專業領域,幫助參與者掌握人際互動背後的心理機制,提升介入品質與溝通效果。 三、 本期課程由ITAA認證的PTST... 觀看完整文章
副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3-19 | 點閱數: 106
說明: 一、 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5年3月13日屏大教育字第1153300255號函辦理。 二、 本研習重要事項如下: (一) 活動時間:115年4月17日(星期五)至4月18日(星期 六),活動流程如實施計畫附件。 (二) 活動地點: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2樓~3樓)。 (三) 參...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6-03-19 | 點閱數: 101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5年3月12日桃教學字第1150020338號函續辦。 二、 為使本市學校教職員理解並認同社會情緒學習(SEL)之理念,增進師生身心健康與幸福感,提升教師適應力與教育品質,以達「幸福教育、健康臺灣;幸福學校、師生共好」之目標,爰規劃辦理旨揭研習。 三、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社會情緒學習(SEL)教師心理健康增能研習 1、 時間:115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10分。 2、 地點:桃園高中(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 3、 對象:本市各高、國、中小學之教師。 四、 報名方式: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6-03-18 | 點閱數: 68
說明: 一、 依據114學年度慈輝班轉介就讀簡章辦理。 二、 提供有意申請115學年度就讀分校之學生暨其師長知悉與了解慈輝班性質暨學習環境,特辦理此項參觀活動。 三、 參觀活動資訊說明如下: (一) 參觀時間:1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 (二) 參觀地點:楊梅國中秀才分校(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919號)。 (三) 報名期限與方式:即日起115年3月27日下午4時前以E-mail報名。 四、 請貴校惠允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或公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 檢附活動計畫及報名表。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6-03-18 | 點閱數: 75
說明: 一、 隨現今對兒童社會情緒教育之重視,親子天下與 SEL 領域專家—芯福里情緒教育推廣協會楊俐容老師, 共同推出「SEL初階教師認證」。 二、 本認證旨在提供系統化的 SEL 知能培訓與認證機制,協助培訓者掌握 SEL 理論與實務應用。 通過認證檢測者,將核發「SEL初階教師認證」證書,以證明其具備 SEL 之專業輔導能力。 三、 認證詳細說明及申請網址:https://cplink.co/SELteacher  
副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3-18 | 點閱數: 108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3月12日師大特教字第1151006619號函辦理。 二、 為增進教師及教育人員對於特殊群體資優學生發掘與輔導之認識,爰辦理本次研習。 三、 旨揭線上研習辦理時間、方式及參加對象: (一) 時間:1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 方式:線上研習...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6-03-18 | 點閱數: 105
說明: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5條第2款、第19條、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及桃園市獎助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家庭教育辦法辦理。 二、 為鼓勵積極推展本市家庭教育之個人與團體,以鼓勵服務士氣,提升服務效能,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有關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資格: 1、 績優個人: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連續2年(含)以上任職於推展家庭教育機關(構)、團體之專職人員,由本市機關(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薦參加。 2、 績優團體: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連續2年以上推展家庭教育之本市機關(構)、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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