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局開放申請之個人公務信箱(帳號@ms.tyc.edu.tw)為台灣谷歌公司(下稱Google)免費提供教育單位網域申請使用,為因應自112年1月1日起提供本局儲存總空間限縮100TB容量問題,本局為優化服務正常量能,確保正當使用者權益,故修訂本案使用原則。
二、 本案規範提供使用原則,臚列如下:
(一) 個人使用空間:包括雲端硬碟、Gmail及相簿等。
1、 已啟用兩步驟驗證,且上次登入日期於半年內者,提供100GB使用空間。
2、 已啟用兩步驟驗證,且上次登入日期逾半年、未逾兩年者,提供250MB使用空間。
3、 已啟用兩步驟驗證,且上次登入日期逾兩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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