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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4-04-10 | 點閱數: 232
一、 依據本府113年4月2日府智行字第1130080433號函轉行政院113年3月22日院授數政府字第1134000433號函辦理。 二、 檢送行政院來函及實施計畫各1份。
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4-04-10 | 點閱數: 894
1.本校113學年度新生報到配合教育局新生報到系統措施,請新生家長於4/15~4/21日中午12點前,使用瀏覽器、手機連結本市新生報到系統(https://nsc.tyc.edu.tw/web/ , 選填報到「東興國中」,相關事宜可電洽本校註冊組洪老師:03-4583500#222 2.相關新生報到事務可連結本校新生入學資訊網:( https://sites.google.com/a/dsjhs.tyc.edu.tw/newstudent/ 
研習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4-04-09 | 點閱數: 452
一、 依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課程相關訊息摘錄如下:      (一) 主辦及協辦單位:           1、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2、 協辦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國民小學。      (二) 參加對象:已參加過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認證之國民中小學教師。 &nbs...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設備組長 - 教務處 | 2024-04-08 | 點閱數: 540
研習內容: (一) 主題:【國小資議】師資增能-向量繪圖設計以裁藝機為例 1、 時間:113/4/24(三),13:00-16:00 2、 地點:建國國中資源大樓三樓電腦教室一 3、 活動編號:J00004-240400001 (二) 主題:【國小科議】常見材料表面加工以噴砂機為例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設備組長 - 教務處 | 2024-04-08 | 點閱數: 411
本案包含「科學創意機器人大賽」及「領隊會議」,摘要如次: (一) 科學創意機器人大賽: 1、 對象:本市公私立中小學、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2、 組別:未來新創家(創意賽)、機器人運動(網球雙打)及機器人任務(競賽)等3種。 3、 時間及地點: (1) 未來新創家(創意賽):113年6月1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4-04-08 | 點閱數: 469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3年3月28日南大知研字第1130005840號函辦理。 二、 為遵循並實現「推動數位學習,建構公平、開放、自主學習的優質教育環境」的國家科技政策,該校於教育部指導下辦理「2024數位學習論壇」,從科技的觀點出發,深入探討如何運用生成式人工智慧顛覆傳統被動式學習模式。 三、 活動資訊摘錄如下: (一) 時間:113年4月29日(星期一)10時至12時20分。 (二) 地點:國立臺南大學 (府城校區) 啟明苑 / 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三) 報名對象:學校人員、及對論壇議題有興趣者。 (四)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本年4月26日止,請至本活動網站報...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4-04-02 | 點閱數: 454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35166A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學校依學校條件及需求將國際教育融入課程,提供學校便捷之辦理規準及資源,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國際教育優良課程工具包及課程方案徵選。 三、 旨揭計畫徵選類別及參加對象:      (一) 課程工具包類: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學校為單位報名。      (二) 課程方案類: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含代理與實習教師),每隊最多5人。      (三) 前揭類別分...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4-04-02 | 點閱數: 467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113年3月27日府教學字第1130079776號函辦理。 二、 旨揭說明會資訊:      (一) 日期:113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      (二) 地點:南投縣營北國中悅讀樓國際會議廳(地址:南投市向上路2號)。 三、 請有意願報名之學校於113年4月23日(星期二)前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TXkfAw28qwqBqLG38 填寫出席回覆,以便統計人數。 四、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南投縣政府承辦人黃銘偉輔導員,連絡電話:049-2... 觀看完整文章
升學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4-04-02 | 點閱數: 430
(一)幹部積分需「任滿」1學期方可獲得積分,未滿1學期均不予計分。 (二)若學生因擔任幹部表現良好記予嘉獎,因同一事蹟不得重複採計,於「服務學習」與「品德表現」僅可擇一計算積分。 (三)品德表現之「銷過後無記過或二次(含)警告以下者得6分」,該條件不可功過相抵,懲處超出基準者須確實完成銷過以取得積分。 (四)才藝表現項目採計一覽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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