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具有低收、中低收、兒少扶身分證明或家境清寒者,請家長備妥(一)證明文件正本,如無公所證明,則附「111年綜合所得稅全戶所得清單」,及(二)新生或家長一人郵局存褶封面影本,於8/18(五)前至教務處註冊組填表申請。
2、相關事宜可洽註冊組洪老師,03-4583500轉分機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