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9月4日桃教中字第1130084297號及113年10月14日桃教中字第11300995261號函辦理。 |
二、 | 本學期概念為本課程設計工作坊第四場次因故調整辦理日期, 由原訂113年12月20日13:30~16:30,調整至114年1月3日同時段辦理。 |
三、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校長請假期間請指派職務代理人,並循(WebITR)內部差勤電子表單系統 (http://webirt.tycg.gov.tw)報送,俾利後續審核。全程參與者覈實核予研習時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