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活動期程:114年7月1日上午10點至8月31日下午5點止。 |
(二) | 參加對象及組別:本市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依113學年度認定),並分為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共三組類別。 |
(三) | 獎勵辦法:各組分別選出獎項,頒發獎金及獎狀;獲獎學生將函文學校,建請學校敘獎以茲鼓勵。 |
1、 | 第一名:1名,獎金20,000元及獎狀。 |
2、 | 第二名:1名,獎金15,000元及獎狀。 |
3、 | 第三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狀。 |
4、 | 佳作:3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 |
徵件活動報名方式請參閱本計畫,或詳見桃園市政府官網「熱門活動」(https://reurl.cc/VYrxoZ)
鼓勵同學踴躍參與本活動,為學校爭取榮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