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局114年12月15日桃教小字第1140121937號函續辦。 |
| 二、 | 旨揭活動摘要如下: |
| (一) | 活動時間:115年3月2日(星期一)至同年5月28日(星期四)止,共計15場次。(閩語劇團10場、客語劇團5場)。 |
| (二) | 實施方式:甄選國內具有專業水準之劇團,實地到校演出;安排演出團體與學校師生互動,加強學習效果(全程以2節課為限,約70至90分鐘)。 |
| (三) | 請有意願欣賞劇團演出之學校於115年2月13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附件1)核章後e-mail至桃園市蘆竹區錦興國小教務處張主任(電子信箱:tj09045@ms.tyc.edu.tw),彙整後另函公告錄取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