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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6-06-10 | 點閱數: 24
一、 本案前以本局115年6月3日桃教終字第1150051258號函(諒達),為提升各區基地大學與種子教師之課程研發品質,並賡續精進教案編撰,爰於原函發附件內容均維持不變情況下,彈性調整教案申請資料之收件期程。
二、 本案更正及調整事項如下:
(一) 文字更正:原函說明二(一),有關「計畫期程:115學年度」部分,其中原文字「115年7月1日」係屬誤植,特此更正為「115年8月1日」。
(二) 收件期程調整:原函說明二(五)原為「請縣市所屬學校於115年6月30日前,將申請資料送各區基地大學」,現將期程彈性調整為「115年6月30日至7月31日前」。係考量教師申請前需參與至少2次課程共備活動,配合各區基地大學於6月至7月暑期初規劃之共備增能研習,以協助教師奠定教學工具操作基礎;亦使參與教師得以配合各校6月底期末校務會議及各領域各學科教學研究會討論新學年度課程規劃,使教案融入108課綱重大議題或SDGs指標之內容,更具整體性與可行性。
三、 旨案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洽:
(一) 總計畫團隊(國立成功大學)承辦人:莊秀貞小姐,電話:(02)23145277。
(二) 北區基地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承辦人:張琳英小姐,電話:(02)273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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