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錄取人員請於 115 年 8 月 03 日(星期 一 ) 11 時 至 12 時至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二、 錄取人員應攜帶國民身份證及准考證到場,如委託他人者,受委託者應持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正本;正取人員逾期未完成報到者視同自動棄權,其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用。 三、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後,三週內繳交體檢表。
錄取名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