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0007839A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遴選係由學校或聯盟或國際教育中心薦送教師參加,薦送需具備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要件:
(一) 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校之要件:自110學年度至114學年度間,學校曾2學年度(含)以上獲得國教署補助之國際教育計畫,國際教育課程發展與教學、國際交流或學校國際化,每學年至少一項補助者(同一學年度內,獲多項補助者,皆視為該學年度一次補助)。
(二) 參加遴選教師應具備之要件:曾實際參與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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