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1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06977號函辦理。
二、辦理目的:
(一)配合 108 課綱之發展,協助學校發展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校本課程,以期結合在地資源,發展學校特色課程。
(二)為學校引入校外資源,提供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相關問題之諮詢服務,建立專家長期陪伴與合作之機制。
三、協助項目:
(一)提供服務之方式可包含研習、工作坊、課程協作等,由學校視其需求與到校專家協議。
(二)提供服務之類型包括:
1、發展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校本課程。
2、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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