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3-08-17 | 點閱數: 226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年度九月一日至當年度八月三十一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不包含才藝補習 )者。
三、補助對象及金額:
(一)優先補助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元。
(二)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5,000元。
四、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符合資格者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送交就讀學校初審。
(二)申請期限: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補習證明書及收據 。
3、領據及郵局或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
4、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
5、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免附 。
6、為利查驗學生之原住民身分,請繳交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五)申請文件可自行列印請逕至網址https://ipb.tycg.gov.tw/index.jsp下載(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業務資訊/教育頁面)或至本校註冊組領取,並交件至本校註冊組。

:::

近期重要活動

113學年開學

東興閱讀

桃園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

:::

第64屆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 桃園市培訓及送展活動

線上學習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