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1小時得0.25分(積分上限15分,計60小時)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每滿一學期得2分,上述積分總上限15分。
(即服務時數積分+幹部積分<=15分)
(二)113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8小時得1分(積分上限7分,計56小時)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每滿一學期得1分,上述積分總上限7分
(即服務時數積分+幹部積分<=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