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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佐理員 - 人事室 | 2023-10-17 | 點閱數: 97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0月5日部法三字第 112561942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公告 人事佐理員 - 人事室 | 2023-10-16 | 點閱數: 188
一、東興國中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7次代理(課)教師甄選錄取名單如下: 理化科(鐘點缺):從缺(無人報考)。 二、將於112年10月18日辦理第18次代理(課)教師甄選。 (一)未補滿招聘缺額類別及科目如下: 一般代課(鐘點):理化(3招)。 (二)報名時間:112年10月17日(二)中午12時~下午4時止。 (三)甄試時間:112年10月18日(三)上午9時15分。 (四)報名資格如下: 1.第3次招考之缺額,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3)具有大學以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佐理員 - 人事室 | 2023-10-11 | 點閱數: 274
一、東興國中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6次代理(課)教師甄選錄取名單如下: 理化科(鐘點缺):從缺(無人報考)。 二、將於112年10月16日辦理第17次代理(課)教師甄選。 (一)未補滿招聘缺額類別及科目如下: 一般代課(鐘點):理化(2招)。 (二)報名時間:112年10月13日(五)中午12時~下午16時止。 (三)甄試時間:112年10月16日(一)上午10時50分。 (四)報名資格如下: 1.缺額第2次招考之缺額,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餘詳如...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佐理員 - 人事室 | 2023-10-09 | 點閱數: 15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9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0253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電話:04-37061535)。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
人事佐理員 - 人事室 | 2023-10-09 | 點閱數: 26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9月5日總處培字第1123028905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第23條規定略以,公務人員經指派於法定辦公時數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班,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但因機關預算之限制或必要範圍內之業務需要,致無法給予加班費、補休假,應給予公務人員考績(成、核)法規所定平時考核之獎勵。 三、公務人員經機關指派於法定辦公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班,應依保障法第23條規定予以補償;至於公務人員所參加之活動、訓練或研習性質是否屬於執行職務,則宜由服務機關覈實認定辦理。如經審認非屬保障法第23條之執行職務,考量公務人...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佐理員 - 人事室 | 2023-10-06 | 點閱數: 361
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6、17、18、19、20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甄選科別、缺額 理化科(1招):鐘點缺1名 二、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三、報名時間: 第16次:112年10月11日(三) 中午12時至16時。(逾時不予受理) 第17次:112年10月13日(五) 中午12時至16時。(逾時不予受理) 第18次:112年10月17日(二) 中午12時至16時。(逾時不予受理) 第19次:112年10月19日(四) 中午12時至16時。(逾時不予受理) 第20次:112年10月23日...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佐理員 - 人事室 | 2023-10-03 | 點閱數: 40
說明: 一、依據本局委託本市復旦國小辦理「112年度教師關懷專線服務中心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有效提供本市教師專業諮詢,支援教師解決身心工作壓力,讓教師皆能「靜心」,發揮教育專業,提升教育品質,本市於復旦國小建置教師關懷專線(TaoyaunTeacher's Helpline)服務中心。 三、前揭服務中心相關資訊及服務內容臚列如下: (一)服務專線:0800-520-928(我愛您928)。 (二)服務對象:本市高國中小現職校長、教師、行政人員、學校教職員工。 (三)服務內容:教學課程、班級經營、輔導管教、親師合作、專業發展、人際關係、生涯規劃、心理諮商、行政運作等。...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佐理員 - 人事室 | 2023-09-27 | 點閱數: 192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2年9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89051號函及人事總處112年9月5日總處培字第1123028905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各1份。 二、查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保障法)第23條規定,及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訂定發布服勤辦法、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以下簡稱支給辦法),並均自112年1月1日施行,有關服勤、加班補休等相關事項自112年1月1日起即應依上開相關規定辦理。 三、行政院及人事總處(含原人事局)函釋停止適用情形,說明如下: (一)行政院: 1、行政院74年9月17日台七十四人政叁字第27925號函(按,...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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