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文章列表

活動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2-12 | 點閱數: 13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9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14253A號函辦理。 二、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時間: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二)參賽資格: 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3、報名方式:可紙本郵寄、E-mail 或...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2-06 | 點閱數: 22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5年1月29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1150860029號函辦理。 二、有關招生簡章內容摘要如下(詳如招生簡章): (一)招生名額:1班,15至50人。 (二)報考資格: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三)報名日期:自115年3月3日(星期二)起開始報名,至115年4月2日(星期四)截止。一律採通訊報名。 1、請於115年4月2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檢送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掛號郵寄至:403012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英才校區,收件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服務組收。 2、報名人員請填寫報名基本資料表單。惟此表單僅作為承... 觀看完整文章
升學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1-22 | 點閱數: 4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193號函辦理。 二、倘貴校學生欲申請115學年度就讀國立特殊教育學校者,請依以下方式辦理報名事宜: (一)幼兒部:請於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13日(星期五)止逕向設有幼兒部之各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國小及國中部:請配合本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作業期程,向戶籍學區學校或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倘尚未申請者,請各校儘速協助學生補申請,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本案簡章亦公告於桃園特殊教育資源網(https://special.tyc.edu.tw/)-特...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6-01-02 | 點閱數: 31
一、依據中華民國運動神經元疾病病友協會114年12月16日(114)動協(仕)第1140129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報名方式,請於協會入口網站(http://www.mnda.org.tw/index.php) —最新消息—活動資訊—下載計畫書暨報名表。 三、本案請貴校本權責辦理,其他相關事項詳見簡章內容,聯繫窗口請洽中華民國運動神經元疾病病友協會黃耀霆,電話:02-25851367。 四、檢附活動相關附件1份。
活動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5-12-23 | 點閱數: 38
一、依據台中市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114年12月2日身障藝安字第11401202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詳細日期及活動地點請參閱附件,請於115年1月2日至115年3月20日自行報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在有效期限內)證明無誤均可報名參加,報名額滿為止。 三、其他相關事項詳見簡章內容,聯繫窗口請洽台中市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電話:04-22314697。 四、檢附活動相關附件1份。
活動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5-12-22 | 點閱數: 74
一、藝起來體驗營自111年辦理至今深受家長及孩子們喜愛,旨在透過體驗課程探索學員自己的興趣,進一步引導學員瞭解自己「適才」、「適性」的發展,落實大學社會責任並擴大藝術教育向下扎根。 二、體驗營內容包含藝術表演欣賞及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課程體驗,學生可擇一類別報名。 三、活動時間:115年2月7日(星期六)9:30至15:30。 四、活動地點: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五、參加對象:全台國中生皆可報名,額滿為止。 六、報名費用:全程免費。 七、報名表單:https://reurl.cc/rKvXVk 八、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五點止。 九、活動海報如附件...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5-12-12 | 點閱數: 56
依據桃園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含國樂)班鑑定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5-11-20 | 點閱數: 108
旨揭簡章適用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應屆畢業生、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修)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同等學歷(力)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二)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直轄市、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符合資格之學生。 (三)114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認個案,且登錄之障礙類別應符合報名之簡章類型。 (四)非應屆畢業且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修)業學生或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具同等學歷(力)者,須於國中教育階段為特... 觀看完整文章
:::

近期重要活動

第二學期上課日

東興閱讀

:::

線上學習資源